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

世界會變得很美嗎﹖



今天乘巴士上班時想起這首歌,悄聲哼了幾句,發現少時只求強記不求甚解的歌詞,套入早前在博客談過因豺狼當道而生的「移民論」,原來並非當初所想的不知所謂。

「期待中我/煩悶枯燥」,解釋了多少人現在的心情﹖

「聽說外面浮華如樂土/走出這世界會有千個夢兒」,是回應着八九六四後的移民風潮嗎﹖

「朋友都踏著命運腳步/抗拒風雨/找到愛慕」,是否向雪懷在九七前夕以愛為喻,勸勉港人莊敬自強﹖

根據網上資料(http://www.chlyrics.net/disc/14404),此曲收錄在 1993 年 5 月出版的同名大碟,是時間上的過渡期。豺狼當道帶來的集體不安,會是心理過渡期的產物嗎﹖過渡已經完結了嗎﹖世界會變得很美嗎﹖

打開 Youtube,再聽這歌,有一時未能好好組織的體會,只想將我悶與痛快向你傾訴。

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

不要在寂靜中遠走他方


過去一星期,說要在特首選舉後移民的朋友,前所未有的多。大家都怕豬或狼當上特首,香港的核心價值毁於一旦。325,彷彿成為香港文明的末日。

特首選戰一路走來,大家日漸察覺,無論豬或狼當上特首,都是香港管治核心的沉淪。豬僭建地下皇宮,涉嫌串謀偽造文件,欺騙屋宇署;狼涉嫌在西九規劃比賽舞弊,主張以防暴警察對付示威,以縮短牌照年期封殺商台。兩個都是潛罪犯,讓其中一人當上特首,以後香港還有否法治﹖若豺狼當道,而「防暴論」和「牌照論」的屬實,香港日後還有多少集會和言論自由﹖

城市敗壞,出走,成了一條出路。

去年之前,移民從不在自己規劃籃圖,但隨政府摒棄理性討論,強推選舉遞補機制,我首次認真考慮移民。其後公民社會強力反彈,政府臨崖勒馬(做完大戲﹖),出走想法不了了之,及至近日朋輩間談起特首選戰,不乏移民聲音,這議題又回到自己腦中。但每次用認真 mode 回應,我總說:「我都諗過,但就咁走咗去,好似好仆街。」其仆街之處,在於自己未曾為所渴望的生活做過甚麼,就選擇敗走。這就像一個 NBA 球星知道自己球隊積弱,沒努力練習沒打算自強沒曾經奮戰就要求轉會。

不要說出走是良禽擇木而棲,不要說移民是曲線救港,這是努力過付出過犧牲過的人才有資格說的話。甚麼有才或財就有資格移民,這些才與財,都來自這個你要撤離的地方。償還過,才如願。表達過,爭取過,行動過,那怕只是一些十分錫身的行動,出走之前,要讓當權者知道你對那些核心價值珍而重之。

1. 勇於向身邊人表達自己的憂慮,表明拒絕接受豬或狼當上特首。不要看輕表態的力量,每一次表態,都能為其他人打氣。讓意見累積,聚沙成塔,化為向當權者施壓的力量。

2. 在民間特首選舉中投票,並鼓勵身邊人參與。據報中共已發動左派勢力,在 323 民間特首選舉中力谷梁振英的票數。若中共計策得呈,那梁振英就能挾「高民望」當選特首。

投票方法:
網上投票:http://popvote.hk/ (有「棄權」選項)
iPhone app: http://itunes.apple.com/hk/app/popvote-323/id504249607?mt=8
Android app: https://play.google.com/store/apps/details?id=com.hku.pop&feature=search_result#?t=W251bGwsMSwyLDEsImNvbS5oa3UucG9wIl0.

3. 於 325 選舉當日參加反小圈子選舉集會,呼籲選委投棄權票。選舉結果或已有定數,但如果放棄向當權者表達反對聲音的機會,日後他們只會更肆無忌憚。

4. 若豬或狼當選,不要放棄每一次監察機會,保持發聲,適時上街表達意見,讓當權者知道你不好欺負。

幾點簡單易為的事,立此存照,提醒自己,也勉勵身邊人。

自小就常對自己說,不要遺下當初的自己。日後即使有能力穿得豪,也不要嫌棄舊衣物;有資格住得好,也別讓自己睡不慣板間床。現在再加一條,就算有條件拂袖而去,也不能放棄自己該爭取的權利。珍惜自己的力量,不要在沉默中死亡,不要在寂靜中遠走他方,除非你相信日後下一代問你「在香港敗壞之時做了甚麼」時,你能自豪地回答:「我移民了。」

2012年3月6日星期二

無題

花開
然後花落
一個季節總結了花的一生

以希望迎接溫暖
用燦爛回應短暫

告別時
她媥然起舞
直至安躺
命運也無法催促

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

廉價想像林書豪


《明報》的「星期日生活」,以近日美籍台裔籃球員林書豪近日在美國聯業籃球聯賽冒起的故事,作為封面專題。其中文章〈林書豪 以弱勝強的個人與家國想像〉,讀後實在不敢恭維。作者厭惡一些人把林書豪的冒起經歷,「煞有介事的說成什麼成功的要訣」,但他的文章,煞有介事程度絕不亞於他所厭惡的級別。作者質疑一些投入林書豪狂熱的人「認識他又有多深」,然而作者本身,似乎也不太了解林書豪、他冒起的故事,以至籃球運動。

作者試圖把林書豪帶領球隊以「以弱勝強」的故事,連繫至個人與家國以弱勝強的情感想像,卻愈說愈糊塗,居然把矮小球員戰勝高個子,與以弱勝強混為一談。在冒起期間,林書豪是否帶領球隊以弱勝強,固然值得商傕[註1],即使真的是以弱勝強,不論是林書豪本人以至球隊而言,也肯定不是以矮勝高。首先,司職控衛、身高六呎三吋的林書豪,在打同樣位置的球員中,絕對是一個高個子,而球隊在林書豪初任正選期間,縱有主將缺陣,平均高度仍不矮小,更有昂藏七呎的 Tyson Chandler 鎮守中路。

就當林書豪矮小,但矮小球員和高個子在球場上擔任不同的角色,各有所長。一支強隊需要不同高度的球員,也是基於這個道理。把以矮勝高與以弱勝強混為一談,有歪籃球常識。當然,文章以「想像」入題,既為想像,自然不一定建基於常識。但若連作者本人也欠缺這種籃球常識,他跟那些他稱為「連Michael Jordan、Kobe Bryant是誰也搞不清」的人,分別又有多大﹖

作者這種有違籃球常識之舉,並不是一時思想混亂,這從以下他拋書包的引文可以找到線索:

「籃球場上矮子戰勝巨人,永遠是最好看的戲碼,Steve Nash、Jason Kidd等矮小控球後衛,把巨人對手玩弄於股掌之中,叫人津津樂道。」

不愛看美國職業籃球聯賽的人看到這段引文,可能會覺得當中的名字帶點莫名奇妙的神秘感。愛看美國職籃的,可以在這段引文中取得喜感。Nash 和 Kidd 皆是控衛中的高個子,若稱他們為矮小控衛,那些不過六呎的控衛,恐怕要遣返小人國。就算作者所說的矮小,只是相對巨人中鋒而言,但控衛玩弄中鋒,又怎會是「最好看的戲碼」、「叫人津津樂道」呢﹖ 在籃球場上防守一個身高差距甚多的人,不論對方是遠高於或是遠矮於自己,均可稱之為 miss match,守不住是很正常的,對方戰勝了,也無甚讓人讚歎之處[註2]﹖一個星級控衛單對單時屢屢受際於巨人中鋒的防守,才真的叫人津津樂道。

作者這種露底式的拋書包,實令人疑惑他在球場上被矮小球員玩弄的悲痛經歷,究竟是甚麼一回事。若他真的是大塊頭,為何完全不談自己在籃底強姦了無數矮仔的豐功偉績﹖是他選擇性傷春悲秋,是在杜撰慘痛故事,還是他技術欠佳到一個程度,扭曲了他的籃球常識﹖

就當本人對作者的籃球常識吹毛求疵,可是撇開籃球常識,作者把林書豪現象連繫至「以弱勝強的家國想像」,仍屬穿鑿附會。作者把林書豪現象解讀為台灣「一個弱勝強、以小勝大的故事」,說「台灣在國際舞台上也是小個子,大陸卻是徹頭徹尾的巨人,這次的林瘋,卻把巨人玩弄於股掌之中」,這段分析,卻有意無意地不談林書豪在美國土生土長。若真要以林瘋抽台、中關係的水,好歹也嚴謹一點,談談美方在台、中關係,以至兩岸人民家國想像的意義。現在作者的分析,美方元素缺席,空談想像,「廉價得很」。

註:
1. 林書豪協助球隊連勝期間,所對的強隊不多,較強的湖人和小牛,今季之狀態飄忽,也廣為球迷所知。
2. 同為七呎高,Olajuwan 以一連串的假動作 fake 到 Robinson 萬念俱灰,才是真正的叫人津津樂道啊。

補白:
一個哈佛小子的故事,就是如此這般,被作者冠上了種種相關與不相關的想像。以弱勝強的想像、矮子戰勝巨人的家國想像,全部充滿想像力,而最具想像力的,莫過於作者對職業運動的想像。

作者認為,「球場上比林書豪努力一萬倍、更『相信自己』的大有人在」,實在把職業運動員的努力想像得過於廉價。這裏不是要說其他因素不重要,只是一個能擠身這個頂級聯賽的籃球員,哪怕是一個冷板球員,哪怕他具備多少努力以外的元素,他也必須擁有相當實力,那些實力,是要以遠超常人的時間和精力才能獲取的。

以為有人比這些球員努力一萬倍,還要是大有人在的,太輕視努力於職業運動的重要性,輕視的程度,大於常人一萬倍。

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

Moneyball:沒有顛覆過


昨夜在視頻看了以為已落畫好一段日子,事實根本未上畫的電影 Moneyball。

對戲中的職捧世界一無所知,蹣跚地追趕劇情,能捱到完場,是因為故事中的大球會買 X 晒大牌球員、小球會捱苦經營的狀況,跟自己愛看的美國職籃何其相似。完場時想,故事主角以「刀仔鋸大樹」式的球會營運哲學取得成功,倒是個不錯的商業研究個案。

Old news is so exciting,在 google 找影評,才知故事本來就是一個廣被談論的商業個案,相關著作早於 2003 年出版,中文版於 2005 年面世,從下面連結看到的,是 2008 年推出的紀念版。但論 exciting 的程度,這次仍遠不及自己初中時期玩過《三國志 II》後,發現世上有一本人物設定跟遊戲中人十分吻合的小說《三國演義》。如果現在讓我放天燈,脫手前我一定會說一句:「請讓我繼續 excited 下去。」

回說電影,預期中被低估的球員在比賽中大放異彩的熱血情節沒有出現,不論是季初連敗還是後來歷史性地連勝廿場,影片的調子也似在介紹一個住滿 losers 的集中營,故事主角即使來把球隊管理得有多成功,始終念念不忘那段不堪回首的職業球員生涯。然而,若不以這種熱血冷處理、該振奮的時候也滿有遺憾的方式表達,影片又未必會獲美國電影學會選為年度十佳電影,而奧斯卡最佳影片、最佳剪接、最佳混音、最佳男配角的提名,也可能見不到 Moneyball 的名字, Brad Pitt,也不一定有緣問鼎奧斯卡影帝。

有理由相信,現時電影呈現的方式,已是較熱血的選擇,因為原先可能執導的 Steven Soderbergh,甚至想過以訪問現實中的運動員,拍攝一部非傳統的運動電影。這個構思最終被投資者制止,也不知是否 Steve Soderbergh 這個非傳統想法,他的位置後來被 Bennett Miller 替代了。想到這點,就懷疑 Bennet Miller 本來也想把影片拍成文藝大悲劇,只是為了不想讓自己變成像 Steven Soderbergh 一樣的悲劇,所以才把淒冷熱處理,遺憾振奮化。

畢竟電影工業也是一場 Moneyball,五千萬美元的拍攝成本,說多不多,但好歹也是荷李活製作,講一個以顛覆傳統營運哲學包裝的故事,還是要回到計算成本效益這條不能顛覆的營商法則。

故事主角在經營方針證實有效後,淡然訴說大球會大灑金錢狂掃球星的風氣始終不會改變,這一幕是要表達世事都被主角看透,還是要描述他感歎功敗垂成,who cares? 以大錢搵更大的錢或是刀仔鋸大樹,用明星球員換取勝利還是靠一班工兵眾志成城衝冠,到頭來不過是各師各法,各自各睇餸食飯。